一、 培养目标
本专业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求,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与健康个性和谐统一、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兼备的教育理念,培养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、系统的法医学专业知识与技能,熟悉司法鉴定程序,具备良好专业思维判断、分析问题及开展科学研究能力,能在公、检、法、司、医疗等领域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(一)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
1.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志愿为法医学事业的发展而奋斗。
2.遵纪守法、尊重生命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较高的社会责任感。
3.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,养成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协作开展工作的意识。
4.具有科学的态度,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。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,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认识、分析和解决问题。
5.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,具有自主学习能力、自我完善意识与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。
6.树立依法从业观念,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7.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和承受压力的心理素质。
(二)知识要求
1.掌握与法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,并能用于指导学习与实践。
2.掌握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法学以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。
3.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范。
4.了解法医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概况和特点,了解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。
5.了解法医学与交叉学科的相互关系,善于对实践知识进行理论总结。
(三)能力要求
1.具备法医学专业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。
2.具备法医学操作的基本技能。
3.具备科学运用法医学理论,合理选择技术和方法进行鉴定的能力。
4.具备与委托人和被鉴定人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,并初步具备出庭接受质证的能力。
5.具备利用图书馆、计算机和网络等途径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的能力。
6.具备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,具有投身实践创新创业的能力。
7.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及外文文献阅读与写作能力。
8.具备运用数据思维、智慧医疗等领域相关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三、学制与学位
1.修业年限:五年
2.学位:医学学士学位
四、主干学科
主干学科:法医学、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。
五、核心课程
病理学、法医病理学、法医病理学实验、法医毒理学、法医毒物分析、法医法学、法医临床学、法医人类学、法医物证学、内科学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、外科学、系统解剖学。
课程拓扑图

六、实践性教学环节
实践教学贯穿于学生学习期间的各个环节,每个环节的实践内容均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要求,具体如下:
五年制法医学专业教学时间表(周)

七、就业情况
公、检、法、司部门(需参加公务员考试),司法鉴定行业、高校等。